2.1 建設地點: 佛山市
2.2 項目建設規模:珠江三角洲城際快速軌道交通廣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項目地點在廣東省佛山市,項目起于佛山市禪城區魁奇路,止于東平新城的小涌村,線路長度約
2.3服務期限要求:
服務開始:檢測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后,業主將發出要求檢測單位開始檢測服務的通知,檢測單位應在通知的日期立即開始履行其服務。
服務期限:檢測單位的服務時間為業主發出要求開始的日期開始,本檢測服務項目完工及資料移交完畢后結束。業主對工期的調整或工期拖延,檢測服務期也應作相應調整或順延,但屬正常的檢測服務,業主不另外增加檢測費用,投標單位在報價時應作考慮。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 1 個標段,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次檢測項目共四個地鐵站及相應區間,其中車站分別為新城東站、東平站、世紀蓮站、瀾石站,主要檢測內容分為以下兩部分:
(1)建筑節能工程檢測:
包括通風與空調系統;配電與照明系統。
(2)智能建筑工程檢測:
包括門禁控制系統;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通信信號系統;AFC系統;綜合監控系統(智能化系統集成);防雷接地系統。
包括但不限于第七章的《檢測項目及標準》的內容。最終成果檢測報告須滿足地鐵驗收要求。
凡投標人的投標價格超出招標控制價的,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能通過響應性評審。
2.5承包方式:合同總價應是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醫療費、保險費、勞保費、福利費、差旅費、探親費、現場補貼費;設施、設備折舊、服務費以及相應的保養、維護、修理、校驗等費用;駐佛山市的辦公室、會議室、住房、餐廳、廚房的租賃費和維護費;服務風險費;利潤、管理費;政府規定的一切稅費、專利及專有技術使用費等所有和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全費用綜合總價包干(最終成果檢測報告須滿足地鐵驗收要求)。
注:在檢測過程中,如發現檢測不合格現象需要復檢,復檢費用由檢測單位承擔,檢測合同總費用不增減。
2.6質量要求:按國家行業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達到合格標準。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全數入圍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項目特殊性工程劃分標準目錄>的通知》(粵發改稽察〔2014〕181號)的劃分標準,本工程屬于 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機構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4.2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1)、(2)兩項資質條件要求:
(1)具有有效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注:若證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超過有效期,則業主有權終止合同),且CMA認證范圍應涵蓋建筑節能與智能建筑工程檢測項目。
(2)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在有效期以內(注:若證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超過有效期,則業主有權終止合同)。
4.3本工程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4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5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7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
4.8廣東省以外的企業及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的規定,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并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5.1招標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標報名。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具體操作方法請瀏覽“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服務平臺”網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欄目。網址:http://www.fsggzy.cn/ ,業務咨詢電話: 0757-83280199 。
5.2 報名時間: 2016 年 04月 28日 15時 30 分起至2016年05月 06日15時 30分止(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各投標人在項目報名日期期限內,可隨時上網報名。
5.3 報名成功后,投標人可自行下載招標文件、圖紙。招標文件費用為每套人民幣 500 元,在項目開標當天收取。
5.4 招標文件一經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發布時間即為發出招標文件的時間),各投標人應在報名后及時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及圖紙(供下載的招標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時,若有不一致,以已備案的PDF版本招標文件為準)。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本工程要求投標人提交 3.32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以及 / 萬元的誠信保證金,合計 3.32 萬元。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 佛山市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確認手續后另行通知。
7.2 投標文件遞交地址: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 佛山市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開標室(地址: 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公交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六樓開標室 )。
7.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的授權代理人以及 / 法定代表人 企業負責人(總經理) 企業技術負責人 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持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場參加開標會。
7.4 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佛發改招〔2013〕11號)的要求,在投標文件首頁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對于拒簽或不按要求簽署承諾書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公告內容和時間不一致時,以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為準。
9.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公告及招標文件的內容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公正,損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對招標人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監督部門實名投訴。
9.2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充分重視異議、投訴提出的時限,避免異議權、投訴權因時效原因而滅失。
10.1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的澄清(答疑)、補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提交和發布。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報名項目信息,及時登陸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相關文件,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10.2 本次招標辦理投標報名手續并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人,或投標截止時間止遞交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或通過資格審查的合格投標人不足3人時,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10.3 投標人授權代理人須具有交易員資格。
10.4 本次招標采用的評定標辦法是 綜合評價法 。
招 標 人:佛山市軌道交通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禪城區汾江南路206號財富大廈A座8F | 地 址:佛山市禪城區港口路高新技術開發區2棟B306室 |
郵 編: 528000 | 郵 編:528000 |
聯 系 人:譚先生 | 聯 系 人:陳先生、余先生 |
電 話:0757-83939863 | 電 話:0757-83160058、83160059 |
傳 真:83939863 | 傳 真:0757-8316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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